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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管委会简介


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管委会由大连市人民政府设立,实行政府授权下的“法定机构”管理模式。管委会根据辽宁省和大连市授权,享有部分辽宁省级经济审批权限或相关特定授权及大连市级行政、经济、社会事务等管理权限,统一行使合作创新区政策制定、发展 规划、行政审批等经济管理职能和行政职能,以及社会事务管理职能。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管委会内设6个机构:党政办公室、投资促进局、审批服务局(市场监督管理局)、财政金融局、规划建设局(综合行政执法局、应急管理局)、纪委办公室(纪检监察室)。


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管委会,将始终秉承“一切为项目让路,一切为企业服务”的宗旨,以最大的诚意,尽最大的努力,为项目建设提供最优质的服务,着力为企业营造最优越的发展环境,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、东北最优的营商环境。